為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廣州南沙大力推進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多措并舉,著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環節簡化、成本降低、效率提升的招標投標交易環境。
一是整合統管,優化行政資源配置。南沙創新監管職能整合,由區住建局統籌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運、水利水務、園林綠化、電力工程等行業的建設項目招標監管,通過統一監管,破除了多個行業監管協同難的壁壘,實現了管理資源高度整合,有效提高招投標行政監管效能。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招投標工作增效提速。全面取消招標文件事前備案;將用地和規劃的審批手續與招標工作脫鉤,招標人可自主決定招標開始時間;對資金來源、招標圖紙等招標前置條件,可以招標人承諾方式提供,對相關要素的監管納入事中事后檢查;進一步推行招標投標情況電子化備案,在房建、市政、水務、交通、電力等全行業的招標項目實現電子化備案,并承諾1日內辦結,比法定時間5日縮短4日。
三是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提高招投標工作效率。招標人可全網辦發布招標文件;投標人可足不出戶了解招標信息,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在線完成投標文件的制作及遞交,實現了招投標全程留痕追溯;實現遠程異地評標,評審專家異地抽取,在線打分,網上電子簽名,格式化生成評標報告,全程留痕可追溯。
四是實現全過程信息公開,增強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信息、資審報告和評標報告、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的投標文件、中標信息等進行公示,實現全過程信息公開;增加招標計劃發布環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或其他公共媒介向社會發布招標計劃,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切實增強招標工作透明度。
五是消除不合理的市場壁壘,健全監管機制。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取招標項目,對項目招標文件、開評標過程、公示公開、評標結果、招標人定標進行全過程合法性檢查,全面開展清理整治,加強清理招投標領域各種涉及地域、行業和所有制歧視的不合理規定;建立健全線上、線下并舉的招投標投訴渠道,嚴厲查處圍標串標行為,通過信用管理、行政處罰、多部門聯合協同監管機制等途徑打擊圍標串標違法行為,確保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
六是改進投標保證金方式,切實為企業減負。南沙積極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保證保險等替代現金保證金。積極營造良好的非現金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環境。區內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在招投標交易系統已實現電子保函、保證、保險等在線提交,在線查核,與此同時,在投標保證金方面引入信用承諾制,引導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落實免收信用良好企業或中小企業的投標保證金,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加速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建筑市場環境。
